IPO案例学习笔记81鹏鼎控股苹果是

touhangxiaobing

1、巨人的世界凡人永远不懂,对于个人如此,对企业亦然。对于世界级的巨头企业而言,他们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研究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生产和销售内控制度,这些内控制度具体、明确而且严谨。更加重要的是,由于这样的企业具有不可辨驳的市场话语权,所以跟他做生意的企业都必须严格遵守这套规则,不论对其他企业是否公平。

2、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是苹果公司,销售占比一直超过60%以上。当然,也正因为跟苹果公司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发行人才实现了接近亿元的收入以及20亿元的净利润规模。根据IPO审核的最新的标准和要求,对单一客户销售占比超过50%以上是构成实质障碍的,当然也列示了一些特殊情况,显然发行人跟苹果的合作就属于这种例外情况。

3、发行人由于客户的特殊要求采用的buy-and-sell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在国际市场算是一种主流的经营模式。这一模式直接导致苹果既是发行人的供应商又是发行人的客户的情形,不仅是客户,还是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同时在年和年,苹果都是发行人的第一大供应商。当然,从发行人向苹果采购和销售的规模来看,采购和销售并不是匹配甚至对应的,也就是说发行人并非苹果公司的代工厂,发行人有很多其他的产品是独立研发生产和销售的。

4、发行人也有两种典型的收入确认方式。发货仓模式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寄售模式”,这种情况在最近的IPO审核案例中还是有一些案例的,相关的会计处理也基本上达成共识并且得到了认可。关于寄售模式的问题,小兵也曾经专门做过分析,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


转载请注明:http://www.fangchenglong.com/glwgk/150394.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