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8日下午,“供应链金融涉诉案件研讨会”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古北校区召开。本次研讨会由国际金融与贸易法律实务研究中心(隶属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和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主办,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协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宋向今法官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符望法官,东方国际集团、上海纺织控股集团、百联集团、上海仪电、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农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农商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华鑫证券、证通股份等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法务部门的负责人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邓旭副教授、申海平博士参加了本次研讨活动。
开幕式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继红主持。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长强志雄致欢迎词。强会长在致辞中介绍了召开本次研讨会的目的和意义,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共建“国际金融与贸易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的相关情况。
第一单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宋向今法官作《新形势下金融审判的特点、趋势和应对》主题发言。宋法官介绍了近些年来上海法院系统审理涉金融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她指出,由于金融创新力度的不断加大,上海作为国际和国内金融中心,上海法院系统受理的涉金融纠纷案件数量每年都成倍增长,这其中也包括了诸多“新类型案件”。在此基础上,上海法院系统也在不断延伸其金融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如何在鼓励金融创新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同时,结合上海市高院审理的一些具体案件(公司担保的合同效力、质押、抵押中的问题),与会嘉宾进行了交流。
第二单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符望法官作《保理合同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的主题发言。符法官介绍了保理业务、特点及基本分类,分析了保理业务的交易结构以及目前涉诉的一些典型案件。在交流过程中,符法官从审判实例和比较法的角度阐释了保理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暗保理业务中的优先权冲突问题、明保理业务中存在的公章风险、人的风险、材料审核风险等,并从司法审判者的角度提示保理业务的当事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法律问题。
第三单元,围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控制”展开研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滕云律师作了主题发言。滕律师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基本商业逻辑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此类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在交流过程中,滕律师通过梳理上海法院系统最近几年对涉及“名为买卖、实为借贷”案件所作的判决,总结出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可能会重点考量的因素,并指出最高法院颁布《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之后,法院对“买卖型融资”处理方式上发生了转变,这对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在交流环节,滕律师探讨了物流环节对供应链金融风控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实务化的操作建议。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倪受彬教授致会议闭幕辞。倪院长对此次研讨会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对金融法律纠纷中的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的界限进行了深刻思考。
研讨会期间,现场讨论气氛热烈。参会代表积极发言,探讨了各方在实务中所面临的困惑和疑问,交流了应对策略和经验。本次研讨会在全体与会者的掌声中完满落幕。
赞赏